律 师 对 话
问:律师是干什么的?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律师?
唐律师: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中国律师是通过国家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现在称司法考试),考取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很多人认为律师就是“打官司”的,这种理解是十分片面的。其实,诉讼只是律师诸多业务中的一种,大量的律师业务是非诉讼的,也就是不以“打官司”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
中国正发展成一个法制的国家,法制化必然导致国家法律体系的纷繁复杂,这在客观上要求由法律方面的专家及其专业人士来处理法律事务。
实践证明,由律师特别是资历深厚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经济损失。
就总体上来讲,下列两种情况应当聘请律师:
一是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等等。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纠纷,另一方面可以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已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
二是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丰富经验,只有在充分了解利弊、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途径。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
防范纠纷和解决纠纷都非常重要。尤其是防范纠纷,常常不被人们所重视,而实际上,防范纠纷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问:聘请律师服务与请“朋友”帮忙有什么区别?
唐律师:
律师是依法服务,我国法律的主张以及司法、执法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在坚持这个原则基础之上的服务,律师依法服务的方式、程序、结果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而“朋友”帮忙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根据。
就两者的区别来说,律师的服务比起朋友的帮忙更具规范性。首先,律师是职业法律服务者,他们与当事人之间的聘请、代理、委托权限等手续都有具体的约定,因此,律师服务的规范性更强。其次,律师在当事人委托的范围和授权以及权限内从事自己的服务工作,不会擅自处理当事人没有委托的事务或超出权限代理。如果出现差错或上述情况,律师会受到相关规定和法律的惩处。而当事人找“朋友”帮忙,既没有书面委托,也没有权限,往往容易出现过激或偏差行为,造成当事人的被动和损失。
同时,律师的服务是合同关系,受合同约束,而“朋友”帮忙没有任何约束。当事人请律师服务,付出合同中规定的钱,律师就必须为当事人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而“朋友”帮忙,当事人同样要花钱,甚至花更多的钱,如请客吃饭、送往迎来、活动经费等等。但这不是朋友帮忙的要约和条件,因此在许多时候,“朋友”帮忙不能善始善终甚至“搞砸”的情况出现较多。
我就无数次遇到当事人及其亲属曾花费几十甚至上百万元请与某些司法部门“有特殊关系”的朋友帮忙而没有任何效果的事例。
另外,请“朋友”帮忙很多是与行贿受贿、司法腐败等不法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即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说不定哪天就有可能“东窗事发”而前功尽弃。
因此,当事人处理法律事务时,聘请律师是十分必要的,务必不要听信那些“关系户”、“打捞队”的恣意吹嘘而找其帮忙,那样,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
问:企业为什么需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唐律师: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水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如:企业建厂房,就要了解环境保护法对“三同时”地规定。在订立合同时,又涉及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企业在开办和设立时,涉及到企业登记制度、公司法、外资合资法等。企业在经营中,涉及到税收、保险、金融等法律。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涉及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律。发生经济纠纷,又涉及到诉讼(打官司)或仲裁,企业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违法构成犯罪的还涉及到法人犯罪等等。可以断言,一个企业如果偏离了法律的轨道,其在市场经济中就无法生存。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外聘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企业和律师之间建立了一种稳定的服务关系,除具备律师提供专业服务的全部优点外,还有以下好处:
有利于企业随时得到法律服务,有利于律师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情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长期合作使双方更加适应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特点,便于在工作中更好地相互配合。而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能够激发律师更强的责任心,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有的企业非常重视法务工作,设立了专门的法务室(或法务部),配备了专门从事此项工作的专干,有些专干还通过了律师资格(司法资格)考试。那么这样的企业还需外聘律师来担任法律顾问吗?回答是肯定的。从我本人曾经担任某大型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并分管企业法务室的情况来看,企业的内部律师与社会律师在解决问题的水平和经验方面还是有差距的,对于某些疑难问题还只有外聘律师可以解决。
最好的办法是企业内配法务人员与外聘律师相结合。
问:如何确定合理的期望值与律师所起的作用?
唐律师:
有些人认为,律师手中没有权,在诉讼中不能直接左右案件的结果。在非诉讼活动中,律师亦不能增加产品的销售量,不能提高产品的单位附加值。请律师是一笔得不偿失的生意。
也有些人认为,律师就是要打赢官司,否则的话,请律师干什么。他们往往对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所发表的意见和所做的大量工作不以为然,
其实,对律师的期望值过低或过高都是不对的,这反映了一些人法律知识的欠缺和对律师工作的不了解。
律师是围绕法律来从事服务工作的,不是包揽诉讼的讼棍。虽然目前我国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无视法律、滥用职权、司法腐败的现象,但法制建设的趋势还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的。公平、公正的秩序,只有努力伸张才可能得以实现。因此在具体问题上,只有与律师密切配合,充分尊重律师意见,充分施展律师的才干和能量,才会取得满意的结果。
但律师又不是万能的,像国外文艺作品中某些情节那样不合实际地夸大律师的作用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如:律师鼓动如簧之舌就可以使实施杀人、贩毒、强奸者逍遥法外等等。
问:律师的办案思路与工作作风很重要吗?
唐律师:
律师办案既是一门综合的艺术,又表现为具体而扎实的工作。说他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主要表现在:一是律师业务的综合性,既有诉讼业务,又有非诉讼业务,而在其中又分有很多门类。二是业务工作方法的多样性。律师主要依靠法律方法开展工作,但也少不了依靠适当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以及有效的宣传手段等,以达到律师的工作目的。所有这些都与办案思路紧密关联,因此律师的办案思路是案件成功的前提。
首先,律师办案要有明确的办案标准,也就是自己能够帮助当事人达到什么目的,实现什么样的办案目标。
其次,律师的办案思路体现在律师如何抓住案件的主流或者主脉,提纲挈领地为当事人指明案件的现实情况和解决问题的方向。
一个好的律师,应该是一个好的分析家,他可以从错综复杂的案情中理出头绪,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另外,他应当头脑清晰,不被一些虚假现象和微枝未节的事项所蒙蔽,能够积极主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能够和当事人以及其他人进行沟通,集思广益,从不同的观点、议论以及说法之中找寻突破口。
其三,律师的办案思路还体现在律师的办案经验上。好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往往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案件的根本症结在什么地方。案件办得越多,积累的经验就越丰富,不是律师业务教科书提供的书本知识所能包容的。
其四,律师的办案思路必须认真务实,判断一个案件办案思路的优劣,不是简单地以案件胜诉与否为标准。应当考虑许许多多的因素,而这些因素都建立在事实与法律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能够影响到律师办案思路的因素必须是事实和法律。过多地考虑这两者之外的其他情况,是律师办案思路的误区。
同时,律师所从事的法律服务工作又决定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
律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所接待的客户委托人多种多样,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千差万别。有的委托案件要律师做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有的委托案件结案时间较长,有的委托案件离开庭的时间又很短。委托人和委托事项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律师应有忘我的牺牲精神,吃苦耐劳,不怕麻烦。在遭到挫折、误解、非议、诽谤或者人身迫害的时候,要顽强和理性,做到不消极、不气馁、不动摇。
律师还要满腔热情,平等待人。律师不能委托客户有求于已,就觉得自已高人一等。律师对委托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来访者热情接待,不摆架子。与委托客户沟通、交流,要说真话办实事。特别是对于违法犯罪的人,律师更要热情接洽,以诚相待,使他们消除自卑心理。
在诉讼活动中,律师应尊重公诉人和对方当事人,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避免和消除对立的情绪。对于违背事实、法律的,则应当义正辞严地予以驳斥,但要有理有据并恰当地引用法律,不感情用事或者使用刻薄语言。属于对方偶尔失言或者错用词句等枝节问题,可以心平气和地指出纠正,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总的来说,好的办案思路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是非常重要的,是律师成功办案的前提。
问:怎样选择适合自已的律师?
唐律师:
通常,由于信息有限,大多数人对律师不甚了解,因此人们在找律师时的盲目性就很难避免,不少人最终聘请的律师就是他在大道街边找到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遇见的第一个律师。但是这位律师适合你吗?作为律师服务的目标客户,您完全有挑选的权力。
法律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任何一个律师都不可能精通所有的领域。由于经验和兴趣的原因,每一位律师都有自己比较擅长的业务范围。某些资深律师可能因为执业时间长的原因,其业务范围要宽一些,但也绝不可能精通每一项业务。因此你选择律师时,一定要去找那些擅长此类业务的律师。
如果你清楚自己的的问题,你找律师时便可以度身量做,为自己寻找合适的律师。而找适合自己律师的重要方式就是通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特别可充分利用当前互联网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对律师进行考察:
首先,您可以就所需承办法律事务,考察该律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专长。
其次,您可以考察此律师是否有成功办理类似案件的经历。
第三,就是要观察律师的办案风格和执业特点以及为人处世的态度。
经过以上的步骤,您就可以选择一位适合于自已的律师了。
问:怎样确定合理的律师费?
唐律师:
首先要明确的是,律师费与律师的报酬不是同一个概念。因为律师事务所向当事人收取的律师费并不全是律师的报酬,这里面还要包括依法纳税,支付管理费、律师协会会费以及其它办公、行政费用等。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除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援助条件以外,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求律师为自己提供免费的服务。但是当事人完全有理由要求律师为自己提供与付出的律师费水平相符合的法律服务。
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广东省等部分省市有指导性的意见外,大多数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一般来说,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
确定律师费,首先要考虑当地律师费的平均水平,其次要考虑律师本人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一般来说,律师本人的学历、资历、从事律师工作的时间,以往的工作业绩、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可能提供的保障条件以及律师的承诺等都是影响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问:唐律师为什么会提出把委托人真正当成律师的客户?
唐律师:
我是最早在国内的律师界提出“委托人客户”这个概念的。因为,尽管律师服务不同于普通的商业服务,但是就其本质来说,所有的服务都是一样的,律师的委托人就是律师的客户,只是律师服务要讲求依法办事罢了。律师提供的服务在合法的前提下,要极大限度地维护委托客户的权益,因为客户是律师的衣食父母,客户是上帝。
问:唐律师的运作方式有些与众不同,可否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唐律师:
运用网络推广、讲求办案实效、靠办案实力说话是我的运作特色。
我们深深地懂得,只有当我们不遗余力地为委托客户把受托的案件办理得够好时,才能吸引人们来关注你,进而让人们选择、委托你。很多客户都是对我们办过的案件非常满意而多次委托我们的。也有不少是我们过去办案的对手客户,因赞赏我们的办案效果和实力,而成为我们忠实客户的。
问:唐律师的业务专长是什么?
唐律师:
由于我执业的时间较长,又干过多种行业,所以业务范围相对较宽,偏重于涉嫌走私、毒品、经济犯罪的刑事辩护和民、商诉讼的代理,在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有较多的经验。
问:唐律师业务范围里的“巧用法律计谋为企业运作进行战略规划和战术谋划”是怎么回事?
唐律师:
我曾经在大型企业担做过一段时间的总经理。在任期间,我深切地感受到现代企业商战的残酷性和它的激烈程度,亲眼目睹一大批企业的衰落过程,而许多企业的快速消亡都无例外地与其不善从法律角度进行规划和谋划有关。
从那时起,我即与当时企业法务部的法务专干一起,对现行法律的法律空白、法律滞后、法律冲突、法律落空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专门研究,在对法律漏洞之合理与不当利用的界线以及合法地巧用法律计谋进行战略规划和战术谋划方面有一些心得和成果,现在可以用来为我的高端客户进行服务。
问:唐律师的收费价格是何水平,是否具有竟争力?
唐律师:
我不是单纯从律师费的“低价”这个数字的角度来看待律师竟争力的,因为一个优秀律师的律师费价格不是也不可能是市场上的最低价。
最重要的是,我一贯致力于按行业最高服务水准为我的客户提供水准一流、且最具价格竟争力的专业法律服务。
可以负责任地说:客户花费同样的钱,在我这里肯定会得到更好的服务;假如客户想获得一流和超卓的服务,在我这里的花费又可能是最少的。
问:为何唐律师一贯奉行“低调”的原则?
唐律师:
低调、诚恳是我为人处事的风格,也是我做人的原则。这点与很多律师界的同行们不同。因为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干扰,时刻保持头脑冷静,以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
问:我们注意到唐律师提出这样的口号:靠实力说话。
唐律师:
在当前法律环境下,律师要想成功地为当事人办好案件,其办案的实力是关键。
在目前业内竟争情况下,律师要想生存和发展,其办案的实力也是关键。所以我们坚持靠实力说话。
问:唐律师对客户有怎样的承诺?
唐律师:
我的承诺有三条:
1 、一切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委托人当成律师的客户,客户是上帝。为客户着想,为客户解忧。
2 、按行业最高服务水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3 、因律师过错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问:怎样看待律师的名气与官司的大小?
唐律师:
人们在请律师“打官司”之前,无疑都对自已案件的胜算有一定的期望,所以,他们都很自然有“请个很有名气律师”的想法。
当然,这种想法是无可厚非,名气的大小确实是衡量一个律师执业水平高低的因素之一。但是,律师的名气与执业水平和对案件的实际影响往往会有距离,只有“名符其实”的法律知识和工作能力加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才会真真切切地给你带来办案过程中的实际作用。
要找一个好律师,就必须从二个方面去综合考虑,而不仅仅局限于他的名气。
1、名气与实际执业水平。律师的“名气”与律师实际具有的能力相当吗?一般来说,律师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与他的名气会有一定的偏差。因为“名气”是社会媒体传播的内容,这种传播内容往往只与律师本人、传播媒体、撰稿人的评价倾向、读者受众的理解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以及该律师的处事风格是否“张扬”有关,而与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没有直接的关系。而在很多时候两者往往会出现较大的偏差。
2、名气的实质内容。请律师不是请名人,律师是依靠自己切切实实的工作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真正的好律师是不会违反国家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竟争规定的,好律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办案的实力和实效来取得委托客户的信任,拓展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要充分地认识这一点。
问:深圳的律师是否非常优秀?
唐律师:
某主管过律师工作的领导曾经说过:如果把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内地律师的特点的话,则律师个人的优秀则是深圳律师的特点。
我比较同意他的观点。
问:律师提供服务是否有地域的限制 ?
唐律师:
凡取得中国律师资格,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执业,没有地域的限制。到港澳地区承办有关大陆法律事务的需经过批准,且只能到司法部批准的机构执业。
问:唐律师的客户主要来自哪里?
唐律师:
我目前所服务的委托客户主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港澳台地区和北京地区,也有部分美国、泰国和新加坡的客户,但多数还是在深圳。这是因为我所的总部在深圳,在北京设有分所的缘故。
问:你们设在北京的分所在哪里办公?
唐律师:
我们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办公地址,设在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联合大厦(外交部隔壁)11楼1108号。
问:唐律师如何实现与客户进行远距离的良好沟通 ?
唐律师:
在目前各种通讯设备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与客户进行远距离的沟通根本不是问题。
客户可以通过我的办公电话、手机,发传真、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我进行良好的沟通。
问:唐律师的网站在业务联系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唐律师:
客户进入我们的网站后,就可以清晰、充分地了解我及其服务团队是一群怎样的律师。客户由此分析,我们是否是一群具有很高法律专业服务水准的律师, 是否具有解决客户所急待解决法律事务的实力,以及是否需要我们的服务。
近期,大型纪实文献《经典深圳》记者采访唐律师节选:
1、在林林总总的行业中,您为何选择律师这个行业?
答:就我的机遇而言,我完全可以继续从政或经商,之所以选择律师,是因为律师这个行业神圣、自由。自由较好理解,而说神圣,则胡乔木同志形容律师 “你带着荆 棘的王冠而来”, 江平教授的名言:“律师兴则国家兴”,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2、律师应是良知与道德的楷模。您认为一位优秀的律师应具备哪些道德标准?
答:我认为是八个字:唯法、唯实、唯真、唯权。
3、您最擅长哪几项律师业务?
答:我的专攻业务包括: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经济、走私、毒品、经济犯罪的辩护、合同法、公司法。
4、目前,社会上有不少弱势群体,因无钱而打不起官司,您是如何看待这一社会现象的?
答:我认为一方面要提倡执业律师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量多为弱势群体提供减、免律师费的法律服务,但更重要的是要降低提供法定法律援助的门槛,使真正有需求的人,都能通过法律援助机制,获得法律援助。
5、在您的律师经历中,有哪方面案例最让您难忘?
答:这么些年来,我所办过的案件大概有一千二、三百件,最让我难忘的是那些极具挑战性的和场景特别感人的。
6、请您谈一谈您的最大追求与您信奉的格言是什么?
答:我现在的最大追求是在近年能自已干成一件法律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大事。我所信奉的格言是:用法方可所为,作为方显地位,雄辩方明事理,付出方有回报。
7、请您谈一谈您的办案风格?人们都以输赢论英雄,律师应如何看待官司的输赢?
答:专业的法律帮助、有效的媒体监督、有力的领导反映三者结合是我的办案风格。 官司的胜败并不是衡量一个律师能力的标准,关键是律师的工作是否使他的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维护。
8、您认为如何才能当好法律顾问?
答:主要是要具有良好的学识和高度的责任心。
9、能否谈一谈您的学习、爱好?
答:学习主要在专业领域:法律、经济、管理。爱好阅读、健身、打球及其它体育运动、收藏古陶瓷及书画、闲瑕与朋友一起品名酒、雪茄及茶,有时写点散文。